附件9 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投资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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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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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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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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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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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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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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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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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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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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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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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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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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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汇总申报的各被投资单位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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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汇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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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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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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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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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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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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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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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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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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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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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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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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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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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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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调增的投资者减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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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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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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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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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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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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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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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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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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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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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企业经营所得占各企业经营所得总额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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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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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企业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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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减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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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全年应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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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全年已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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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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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应补(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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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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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声明:此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填写的,是真实的、完整的、可靠的。
纳税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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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人)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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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受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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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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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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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企事业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总纳税申报。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须同时附报附件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二、申报期限
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三、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一) 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填写具体起止年月日。
(二) 投资者信息栏:填写个体工商户业主、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
1. 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 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1)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证照名称;
(2)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3) 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3. 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4. 纳税人识别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填写。有住所的个人则不填写。该栏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税务机关未赋予的,不填写。
税务机关赋予境内无住所个人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其唯一身份识别码,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或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次扣缴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赋予。
(三) 表内各栏
1. “应汇总申报的各被投资单位的应纳税所得额”栏:填写投资者从其各投资单位取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须分行填写。其中,第1行填写汇算清缴地被投资单位的相关信息及数据;第7行填写合计数。
2. 第8行“应调增的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按照税法规定在汇总计算多个投资单位应纳税所得额时,被多扣除、需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者生计减除费用标准。
注:按照税法规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只能扣除一次减除费用。由于各投资单位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均扣除了减除费用,故在填写本表时,应在本栏就第一项填写的N个被投资单位的应纳所得额,调增(N-1)个减除费用。该减除费用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42000元/年标准。即该栏填写(N-1)×42000元/年。以后标准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3. 第9行“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按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第9行=第7行+第8行
4. 第10行“税率”及第11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根据第9行计算出来的数额进行查找。
5. 第12行“应纳税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写。
第12行=第9行×第10行-第11行
6. 第13行“本企业经营所得占各企业经营所得总额的比重”及第14行“本企业应纳税额”:投资者兴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填写本栏;其他情形则不填。
(1) 第13行:填写申报地被投资企业经营所得占纳税人投资各应汇总纳税企业经营所得的比重。
第13行=第1行÷第7行
(2) 第14行: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7. 第15行“减免税额”:是指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
8. 第16行“全年应缴税额”: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1) 投资者兴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
第16行=第14行-第15行
(2) 其他情形
第16行=第12行-第15行
9. 第17行“全年已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10. 第18行“应补(退)税额”:按相关栏次计算填写。
第18行=第16行-第17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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